住宿條款

第1條
當本飯店承接住宿之時,即視為與賓客依據本條款締結契約。

第2條
拒絕房客住宿的情形
住宿的申請未遵照本條款時
住宿者被認定患有傳染病時
住宿者有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行為之虞時。
由于客房已滿(客滿)導致沒有空房時
對住宿方面要求特別的負擔時
因天災、設施故障及其他不得已之事由無法提供住宿服務時。
欲住宿者為黑社會組織、黑社會人士、黑社會相關組織或相關人士,以及其他反社會勢力時
欲住宿者黑社會組織或由黑社會人士支配事業活動的法人,以及其他團體時
欲住宿者為法人身份,但高層幹部中有等同黑社會人士時
欲住宿者對本飯店或本飯店的員工進行暴力性的要求行為,或者要求超出合理範圍的負擔時

第3條
支付費用請以現金或者本飯店認可的團購券,於櫃檯進行支付。

第4條
即使是住宿期間,發生以下情況時本飯店仍有可能拒絕房客住宿
攜帶動物、鳥類進入(寵物)
攜帶發出惡臭之物進入
攜帶明顯過於大量的物品
攜帶具有起火性、引火性之物
發現在客房內使用取暖用、烹飪用的用火器具時
在夜間高聲、放歌、製造噪音導致其他房客投訴時
當成辦公室來使用
帶領外來者進入客房(會面請於大廳進行)或者讓外來者使用各備品
不遵守本條款時

第5條
在本設施中關於住宿的一切責任始於在櫃檯辦理住宿登記時(填入登記簿)或者進入客房時,結束於因啟程淨空房間時

第6條
關於本飯店在以下營業上發生的意外,將會給予住宿房客損害賠償
食物中毒或傳染病等意外衍生的治療費
設備缺陷導致的受傷
火災、桶裝瓦斯導致的意外
員工過失導致的意外
寄放於櫃檯的貴重物品發生的意外
根據其他賠償法所訂定的事項

第7條
因為認定應歸咎於住宿者責任的理由,導致本設施的用品、備品、設備損壞、遺失時,將會向客人索取賠償(鑰匙遺失・幼兒、孩童夜尿・肇因於飲酒的損壞等等)

第8條
停車場內的車輛請駕駛者自行管理,對於停車場的意外本飯店將不承擔責任。